关于做好2016年度困难职工年审工作的 通 知
2016-07-21 16:16:45
一、困难职工认定标准
困难职工(含特困职工、极困职工)产生于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及其他单位工会会员(职工)。
(一)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困难职工:
1.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
2.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200%之间,家庭成员(指职工本人、配偶、在读或因病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立的职工子女,下同)因病经医保报销后月平均自付医药费150元以上,或子女就读于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的。
3. 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以上,家庭成员因病经医保报销后,自付医药费支出巨大,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
4.职工家庭因突发灾难、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二)特困职工的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特困职工:
1.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①家庭成员患以下12种重大疾病之一的: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置换术(须开胸手术)、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颅内肿瘤手术(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重大器官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肝硬化;②家庭成员患医保部门认定的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或因残疾、植物人等原因,基本丧失劳动能力;③子女就读于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
2.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200%之间,家庭成员因病经医保报销后,月平均自付医药费600元以上,或子女就读于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且月平均自付医药费200元以上的。
3.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0%以上,家庭成员因病经医保报销后,自付医药费支出巨大,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持有低保证的工会会员(职工)。
(三)极困职工的认定标准。
极困职工特指纳入困难职工帮扶管理软件管理、已由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政府和工会帮扶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且近5年内靠家庭自身无力摆脱现状的特困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基本认定为极困职工:
1.职工中经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经政府和工会帮扶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职工;
2.职工中因患大重疾病且需要终身治疗,造成连续三年以上当年医疗费自付部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会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及其他商业保险报销后的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法定赡养人无力承担责任,经政府和工会帮扶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职工。
二、准确录入困难职工基本信息和救助信息,建立纸制档案
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社区(村)、街道(乡镇)总工会,要按照更新后的《特困职工(困难职工)登记表》和实施帮扶救助情况,及时更新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中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和救助信息,并逐级上报至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将按照定期抽查制度对各单位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抽查。
(一)规范使用困难职工档案编号。
建档单位要按照《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通知》(冀工办发〔2009〕20号)要求,对建档职工统一编号。困难职工、特困职工、极困职工在编号前分别加大写的英文字母K 、T、J。不得随意在档案编号中添加其他符号。
(二)全面详实录入档案基本信息。
要严格按照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职工个人及家庭基本状况等信息。“致困原因”栏要准确填写已确诊的疾病病种、残疾类型等信息,并详细描述家庭困难情况。
(三)及时上传致困原因证明材料。
困难职工致困原因证明材料(见附件)要以.jpg格式上传至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中职工档案附件一栏。
(四)及时准确录入帮扶信息。
各建档单位要于实施帮扶救助后10天内,将帮扶救助信息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相应模块。帮扶救助信息包括对困难职工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职业培训、金秋助学(含发放实物折款)等各级工会组织实施帮扶救助的内容。录入信息时应注明帮扶救助项目和救助资金来源类别(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各级工会送温暖资金等)。
(五)建立纸制档案。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局)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负责为困难职工建立纸质档案。纸质档案的归档工作于每年困难职工年审工作结束后,依据输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的困难职工、特困职工、极困职工分类归档,一户一档,身份证号是困难职工档案的唯一识别码。纸质档案包括审核困难职工、特困职工所需的所有资料(见附件)。
三、审批程序
(一)申请。工会会员(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
(二)核实。申请人所在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认定标准对申请人致困原因和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入户核实,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指导其填写《特困职工(困难职工)登记表》,并向上级工会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公示。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社区(村)、街道(乡镇)总工会进行初审后,对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包含:1、新增特困职工。2、新增困难职工。3、在档特困职工。4、在档困难职工。5、困难职工转特困职工),在本单位或居住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形成公示报告。
(四)填表。申请人在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社区(村)、街道(乡镇)总工会指导下填写《特困职工优待证》审批表、《困难职工优待证》审批表一式3份。
(五)审批。
特困职工的审批:
1.各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单位和市内五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所属的特困职工,报市总工会审批,由市总工会统一印制、发放加盖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章的《特困职工优待证》。
2.各县(市)及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所属的特困职工,由县(市)、区总工会审批,并统一印制、发放加盖本县(市)、区人民政府公章的《特困职工优待证》。
困难职工的审批:
1.各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单位和市内五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所属的困难职工,由各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和市内五区总工会审批,由市总工会统一印制、发放加盖石家庄市总工会公章的《困难职工优待证》。
2.各县(市)及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所属的困难职工,由各县(市)、区总工会进行审批,由市总工会统一印制,发放加盖各县(市)、区本级总工会公章的《困难职工优待证》。
四、持证管理
(一)享受待遇
持有《困难职工优待证》的困难职工可享受市、县、区工会的各项帮扶救助政策;持有《特困职工优待证》的特困职工除享受市、县、区工会的相应帮扶救助政策外,同时享受当地政府各项帮扶救助政策。
(二)年审管理
《困难职工优待证》、《特困职工优待证》实行一户一证、动态管理,一年一审核,三年一换证。2016年为换证年,审核和换证工作于发文之日起,至5月15日结束。
已退休人员中不再产生新的困难职工。2016年后(含2016年)退休时在档管理的困难职工,退休后仍然符合困难职工认定标准的,从退休后下一年份起,经审核认定,可享受困难职工待遇最长不超过三年,不符合困难职工认定标准的及时从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注销信息,不再享受困难职工各项待遇。2016年前在档管理的困难职工中的退休人员,经审核仍然符合困难职工认定标准的,可继续享受困难职工各项待遇。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局)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对已注销的困难职工,应及时收回《困难职工优待证》、《特困职工优待证》,并上交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三)信息记载
《困难职工优待证》、《特困职工优待证》帮扶救助信息的记录,本着谁救助谁记录的原则,确保及时、准确地记载困难职工享受各项帮扶救助的情况。
困难职工、特困职工享受省总工会开展的专项救助项目情况,由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局)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负责记录。
附件:
1、困难职工档案专管员名单
2、审核特困职工所需资料
3、审核困难职工所需资料
4、困难职工档案附件所需证明材料
5、特困职工(困难职工)登记表
6、《特困职工优待证》审批表
7、《困难职工优待证》审批表
8、特困职工分类汇总表
9、困难职工分类汇总表
10、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汇总表
11、2016年度困难职工子女参加中高考情况汇总表
12、2016年度困难职工子女在校生救助情况汇总表
石家庄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
困难职工档案专管员名单
单位:99499www威尼斯(中国)
附件2
审核特困职工所需资料
1、特困职工名单汇总表;
2、特困职工登记表;
3、《特困职工优待证》审批表一式3份;
4、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5、患者病历及上年度全年医保报销费用单据原件、复印件;
6、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7、公示报告;
8、1寸免冠照片1张;
9、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换证年,所有申报特困的职工,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年,新申报的特困职工和由困难转为特困的职工,需按审批权限由所在单位工会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交上级工会。继续保留特困职工身份的,需按审批权限将《特困职工登记表》和公示报告上报上级工会备案。
附件3
审核困难职工所需资料
1、困难职工名单汇总表;
2、困难职工登记表;
3、石家庄市《困难职工优待证》审批表一式2份;
4、身份证、残疾证、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5、患者病历及上年度全年医保报销费用单据原件、复印件;
6、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7、公示报告;
8、1寸免冠照片1张;
9、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换证年,所有申报困难的职工,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年,新申报的困难职工,需按审批权限由所在单位工会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交上级工会。继续保留困难职工身份的,需按审批权限将《困难职工登记表》和公示报告上报上级工会备案。
附件4
困难职工档案附件所需证明材料
1、致困主要原因为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
需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致困主要原因为意外灾害的:
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因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职工家庭人员、财产重大损伤、损失,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证明。
3、致困主要原因为供养子女上学的:
需子女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4、致困主要原因为残疾的:
需出具残疾证及复印件。
5、致困主要原因为收入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
需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如低保证及复印件)。
6、致困主要原因为失业的:
需出具失业证及复印件。
困难职工(含特困职工、极困职工)产生于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及其他单位工会会员(职工)。
(一)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困难职工:
1.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
2.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200%之间,家庭成员(指职工本人、配偶、在读或因病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立的职工子女,下同)因病经医保报销后月平均自付医药费150元以上,或子女就读于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的。
3. 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以上,家庭成员因病经医保报销后,自付医药费支出巨大,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
4.职工家庭因突发灾难、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二)特困职工的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特困职工:
1.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①家庭成员患以下12种重大疾病之一的: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置换术(须开胸手术)、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颅内肿瘤手术(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重大器官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肝硬化;②家庭成员患医保部门认定的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或因残疾、植物人等原因,基本丧失劳动能力;③子女就读于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
2.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200%之间,家庭成员因病经医保报销后,月平均自付医药费600元以上,或子女就读于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且月平均自付医药费200元以上的。
3.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0%以上,家庭成员因病经医保报销后,自付医药费支出巨大,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持有低保证的工会会员(职工)。
(三)极困职工的认定标准。
极困职工特指纳入困难职工帮扶管理软件管理、已由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政府和工会帮扶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且近5年内靠家庭自身无力摆脱现状的特困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基本认定为极困职工:
1.职工中经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经政府和工会帮扶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职工;
2.职工中因患大重疾病且需要终身治疗,造成连续三年以上当年医疗费自付部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会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及其他商业保险报销后的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法定赡养人无力承担责任,经政府和工会帮扶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职工。
二、准确录入困难职工基本信息和救助信息,建立纸制档案
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社区(村)、街道(乡镇)总工会,要按照更新后的《特困职工(困难职工)登记表》和实施帮扶救助情况,及时更新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中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和救助信息,并逐级上报至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将按照定期抽查制度对各单位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抽查。
(一)规范使用困难职工档案编号。
建档单位要按照《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通知》(冀工办发〔2009〕20号)要求,对建档职工统一编号。困难职工、特困职工、极困职工在编号前分别加大写的英文字母K 、T、J。不得随意在档案编号中添加其他符号。
(二)全面详实录入档案基本信息。
要严格按照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职工个人及家庭基本状况等信息。“致困原因”栏要准确填写已确诊的疾病病种、残疾类型等信息,并详细描述家庭困难情况。
(三)及时上传致困原因证明材料。
困难职工致困原因证明材料(见附件)要以.jpg格式上传至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中职工档案附件一栏。
(四)及时准确录入帮扶信息。
各建档单位要于实施帮扶救助后10天内,将帮扶救助信息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相应模块。帮扶救助信息包括对困难职工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职业培训、金秋助学(含发放实物折款)等各级工会组织实施帮扶救助的内容。录入信息时应注明帮扶救助项目和救助资金来源类别(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各级工会送温暖资金等)。
(五)建立纸制档案。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局)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负责为困难职工建立纸质档案。纸质档案的归档工作于每年困难职工年审工作结束后,依据输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的困难职工、特困职工、极困职工分类归档,一户一档,身份证号是困难职工档案的唯一识别码。纸质档案包括审核困难职工、特困职工所需的所有资料(见附件)。
三、审批程序
(一)申请。工会会员(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
(二)核实。申请人所在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认定标准对申请人致困原因和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入户核实,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指导其填写《特困职工(困难职工)登记表》,并向上级工会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公示。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社区(村)、街道(乡镇)总工会进行初审后,对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包含:1、新增特困职工。2、新增困难职工。3、在档特困职工。4、在档困难职工。5、困难职工转特困职工),在本单位或居住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形成公示报告。
(四)填表。申请人在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社区(村)、街道(乡镇)总工会指导下填写《特困职工优待证》审批表、《困难职工优待证》审批表一式3份。
(五)审批。
特困职工的审批:
1.各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单位和市内五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所属的特困职工,报市总工会审批,由市总工会统一印制、发放加盖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章的《特困职工优待证》。
2.各县(市)及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所属的特困职工,由县(市)、区总工会审批,并统一印制、发放加盖本县(市)、区人民政府公章的《特困职工优待证》。
困难职工的审批:
1.各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单位和市内五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所属的困难职工,由各产业(局)、市直属基层工会和市内五区总工会审批,由市总工会统一印制、发放加盖石家庄市总工会公章的《困难职工优待证》。
2.各县(市)及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所属的困难职工,由各县(市)、区总工会进行审批,由市总工会统一印制,发放加盖各县(市)、区本级总工会公章的《困难职工优待证》。
四、持证管理
(一)享受待遇
持有《困难职工优待证》的困难职工可享受市、县、区工会的各项帮扶救助政策;持有《特困职工优待证》的特困职工除享受市、县、区工会的相应帮扶救助政策外,同时享受当地政府各项帮扶救助政策。
(二)年审管理
《困难职工优待证》、《特困职工优待证》实行一户一证、动态管理,一年一审核,三年一换证。2016年为换证年,审核和换证工作于发文之日起,至5月15日结束。
已退休人员中不再产生新的困难职工。2016年后(含2016年)退休时在档管理的困难职工,退休后仍然符合困难职工认定标准的,从退休后下一年份起,经审核认定,可享受困难职工待遇最长不超过三年,不符合困难职工认定标准的及时从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注销信息,不再享受困难职工各项待遇。2016年前在档管理的困难职工中的退休人员,经审核仍然符合困难职工认定标准的,可继续享受困难职工各项待遇。
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局)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对已注销的困难职工,应及时收回《困难职工优待证》、《特困职工优待证》,并上交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三)信息记载
《困难职工优待证》、《特困职工优待证》帮扶救助信息的记录,本着谁救助谁记录的原则,确保及时、准确地记载困难职工享受各项帮扶救助的情况。
困难职工、特困职工享受省总工会开展的专项救助项目情况,由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局)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负责记录。
附件:
1、困难职工档案专管员名单
2、审核特困职工所需资料
3、审核困难职工所需资料
4、困难职工档案附件所需证明材料
5、特困职工(困难职工)登记表
6、《特困职工优待证》审批表
7、《困难职工优待证》审批表
8、特困职工分类汇总表
9、困难职工分类汇总表
10、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汇总表
11、2016年度困难职工子女参加中高考情况汇总表
12、2016年度困难职工子女在校生救助情况汇总表
石家庄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
困难职工档案专管员名单
单位:99499www威尼斯(中国)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邮箱及QQ号 |
附件2
审核特困职工所需资料
1、特困职工名单汇总表;
2、特困职工登记表;
3、《特困职工优待证》审批表一式3份;
4、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5、患者病历及上年度全年医保报销费用单据原件、复印件;
6、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7、公示报告;
8、1寸免冠照片1张;
9、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换证年,所有申报特困的职工,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年,新申报的特困职工和由困难转为特困的职工,需按审批权限由所在单位工会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交上级工会。继续保留特困职工身份的,需按审批权限将《特困职工登记表》和公示报告上报上级工会备案。
附件3
审核困难职工所需资料
1、困难职工名单汇总表;
2、困难职工登记表;
3、石家庄市《困难职工优待证》审批表一式2份;
4、身份证、残疾证、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5、患者病历及上年度全年医保报销费用单据原件、复印件;
6、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7、公示报告;
8、1寸免冠照片1张;
9、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换证年,所有申报困难的职工,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年,新申报的困难职工,需按审批权限由所在单位工会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交上级工会。继续保留困难职工身份的,需按审批权限将《困难职工登记表》和公示报告上报上级工会备案。
附件4
困难职工档案附件所需证明材料
1、致困主要原因为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
需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致困主要原因为意外灾害的:
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因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职工家庭人员、财产重大损伤、损失,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证明。
3、致困主要原因为供养子女上学的:
需子女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4、致困主要原因为残疾的:
需出具残疾证及复印件。
5、致困主要原因为收入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
需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如低保证及复印件)。
6、致困主要原因为失业的:
需出具失业证及复印件。
附件5
特困职工(困难职工)登记表
单位名称(公章):
注:1、健康状况、残疾类别、工作状态、劳模类型、住房类型、经营状况、婚姻状况、户口类型、医保状况打勾即可;2、重大病指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置换术(须开胸手术)、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颅内肿瘤手术(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重大器官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肝硬化;3、致困原因一栏,要准确填写主要致困原因或患病病种。
特困职工(困难职工)登记表
单位名称(公章):
困难编号 | 特困编号 | 姓名 | 民族 | 性别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本人 月收入 |
单位 | ||||||||||||||||||||||||||||||||||||||||||
健康状况 | 良好、疾病、残疾 | 本人患何种疾病 | 残疾类别 | (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多重) 残疾(一、二、三、四)级 | 工作 状态 |
在岗、下(待)岗、失(无业)、其它 | ||||||||||||||||||||||||||||||||||||||||||||
劳模类型 | 非劳模、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 地市级劳模、其它 |
住房 类型 |
有住房 | 无住房 | 建筑面积 | 是否集中供热 | ||||||||||||||||||||||||||||||||||||||||||||
自建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 | 承租单位公房、政府廉租房、租房、其它 | |||||||||||||||||||||||||||||||||||||||||||||||||
所属系统 | 企业 性质 |
参加工作时间 | 经营状况 | 亏损 改制 关闭破产 正常 其它 | 婚姻状况 | 末婚、已婚、离异、丧偶 | 是否单亲 | |||||||||||||||||||||||||||||||||||||||||||
家庭住址: 县(市)区 办事处 居委会 街(路) 小区 楼 门 层 号 | 户口类型 | 农业、非农业 | 医保状况 | 无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其它 |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关系 | 性别 | 工作单位 | 月收入(元) | 是否就业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 | 重大病病种 | 慢性病病种 | 伤残 | 其它病种 | 医疗 保险 |
自付医药费(元) | |||||||||||||||||||||||||||||||||||
致困原因: | ||||||||||||||||||||||||||||||||||||||||||||||||||
家庭总负债 | 万元 | 就医自费 | 万元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元/月) | 联 系 电 话 | |||||||||||||||||||||||||||||||||||||||||||||
家庭年度 总收入 |
万元 | 其它收 入来源 |
从事经营活动 收入 |
亲友接济 | 社会救济 | 其它收入 | 月家庭总收入: 元 | 是否有一定自救能力 | ||||||||||||||||||||||||||||||||||||||||||
元 | 元 | 元 | 元 | 月人均收入: 元 | 是否为零就业家庭 | |||||||||||||||||||||||||||||||||||||||||||||
子女就学 情况 |
子女姓名 | 性别 | 就读学校 | 现就读 年级 |
每学年学费 | 身体状况 | 2013年享受金秋助学资助 | 其它就学 救助 |
受 过 何 种 培 训 | |||||||||||||||||||||||||||||||||||||||||
元 | 元 | |||||||||||||||||||||||||||||||||||||||||||||||||
元 | 元 | 再 就 业 愿 望 | ||||||||||||||||||||||||||||||||||||||||||||||||
其它要说明的情况 |
附件6
《特困职工优待证》审批表
优待证编号: 注消日期:
附件7
《困难职工优待证》审批表
优待证编号: 注消日期:
《特困职工优待证》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工作单位 | |||||||||||||
在职否 | |||||||||||||||||
身份证号 | 银行卡号码 | ||||||||||||||||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与本人关系 | 单位学校 | 健康情况 | 就业状况 | 本人收入 | |||||||||
本人月总收入 | 月人均收入 | 低保金(元/月) | |||||||||||||||
年自付药费 | 电话 | ||||||||||||||||
家庭详细住址 | 初次领证时间 | ||||||||||||||||
致困原因 | 患病种名称、残疾类型等 | 子女 就学 |
其他致困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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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低保金: 元(注:未享受低保的不用盖章) 经办人: 社区居(家)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享受低保金: 元(注:未享受低保的不用盖章) 经办人: 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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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会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上级主管部门工会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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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产业(局)工会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特困职工优待证管理办公室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件7
《困难职工优待证》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工作单位 | |||||||||||||
在职否 | |||||||||||||||||
身份证号 | 银行卡号码 | ||||||||||||||||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与本人关系 | 单位学校 | 健康情况 | 就业状况 | 本人收入 | |||||||||
本人月总收入 | 月人均收入 | 低保金(元/月) | |||||||||||||||
年自付药费 | 电话 | ||||||||||||||||
家庭详细住址 | 初次领证时间 | ||||||||||||||||
致困原因 | 患病种名称、残疾类型等 | 子女 就学 |
其他致困 原因 |
||||||||||||||
享受低保金: 元(注:未享受低保的不用盖章) 经办人: 社区居(家)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享受低保金: 元(注:未享受低保的不用盖章) 经办人: 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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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会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上级主管部门工会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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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产业(局)工会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特困职工优待证管理办公室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件8 |
特困职工分类汇总表 | |||||||||
单位: | 填表人:袁乃芝 | 电话: | 69092662 | |||||||
序号 | 特困编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银行卡号 | 开户行 | 电话 | 所在单位名称 | 急需帮扶方式:创业 扶持、生活救助、医 疗救助、金秋助学 (选择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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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
困难职工分类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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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填表人: | 电话: | ||||||||
序号 | 困难编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银行卡号 | 开户行 | 电话 | 所在单位名称 | 急需帮扶方式:创业 扶持、生活救助、医 疗救助、金秋助学 (选择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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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汇总表
单位: 年 月 日
特困职工、困难职工总数 | 新增特困职工、困难职工数 | ||
特困职工数 | 困难职工数 | 新增特困职工数 | 新增困难职工数 |
脱困职工总数 | |||
脱困特困职工数 | 脱困困难职工数 | ||
附件11
2016年度困难职工子女参加中高考情况汇总表 | ||||||||||||
单位: 分管主席签字: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 ||||||||||||
共 人,其中,单亲女职工子女 人,特困农民工子女 人。 | ||||||||||||
编号 | 子女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考试类别(中考、高考、考研) | 毕业学校 | 特困、困难职工姓名 | 困难类别 | 工作单位 | 是否单亲女职工子女 | 是否特困农民工子女 | 学生联系电话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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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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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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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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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所有项目必须填写,不许漏项。2、不要随便改变表格形式。 | ||||||||||||
2016年度困难职工子女在校生救助情况汇总表
工会(盖章) 分管主席签字: 填报时间:
编号 | 子女姓名 | 身份证号 | 在读阶段 | 困难职工姓名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备注 |
共 人,其中研究生 人,本科 人,大专 人,中专 人,技校 人,高中 人,初中 人,小学 人。 |